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尽责管理申诉程序

日期:2023-03-08 11:39作者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识别和处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应链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保障相关方与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尽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制定本程序。

第二章 受理标准

第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诉将会被受理:

(一)与公司供应链尽责管理相关。

(二)公司商业活动或者业务关系对利益相关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公司商业活动或者业务关系违反了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第二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第三版、负责任矿物计划《负责任矿物锡和钽的审验标准》2022年修订版中相关要求。

(四)管理规范中的要求。

第三条 属于以下任意一项的申诉不会被受理:

(一)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或证人以支持指出的问题。如果申诉者提供的信息不足以开展调查,公司将建议其在30天内提供更多信息,否则无法受理。

(二)恶意申诉或为获得竞争优势而发起的申诉。

第四条 任何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客户、供应商、受影响的社区居民、员工等,均可向公司提起申诉。

如果申诉由代表受影响方的第三方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诉者”)提出,该机构或个人应明确说明其所代表的对象,并提供具备代表权的明确证据。

第三章 申诉方式和处理流程

第五条 申诉者可以填写供应链尽责管理申诉书(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公司审计法务部。

邮箱:Appeal@ytc.cnYT_RMI@163.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

第六条 处理流程

收到申诉材料后,通常按以下步骤采取行动:

(一)公司向申诉者确认收到申诉材料(收到申诉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

(二)公司按照受理标准,决定是否受理申诉,并将决定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或纸质文书)通知申诉者。(收到申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

1.若申诉不予受理,同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2.若申诉受理,公司将会告知具体申诉流程和材料。

(三)申诉调查。申诉予以受理后,公司则将启动申诉调查程序,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告知申诉者。(决定受理申诉后60个工作日内)。

(四)处理方案。公司与申诉者磋商,对争端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推动双方达成书面共识。

(五)执行结果确认。若申诉者接受执行结果,则提交结果确认书。

第七条 若申诉者不接受解决方案或申诉结果,自愿寻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构或专家等解决,则公司申诉程序自动终结。

第四章 申诉信息保密

第八条 申诉采用冲突回避机制,如申诉者认为公司任何人员与申诉存在利益冲突,可在申诉书中要求回避。

第九条 申诉者可以匿名申诉,但表明身份将有助于公司开展调查。在合法合理申诉的前提下,如果申诉者愿意表明真实身份,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则公司需对申诉者的身份保密,且承诺对申诉者不采取任何报复行为。

第十条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保证以独立、公正和客观的方式处理、调查、回复并归档所接收的申诉材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程序经公司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程序由公司供应链尽责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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